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文件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小作坊登记一律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
本意见自2024年7月6日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7月5日。《365体育APP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9〕66号)同时废止。
本政策自2024年6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本方案自2024年4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市政府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宿政规发〔2020〕4号)《市政府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宿政发〔2017〕156号)同时废止。
本制度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市政府365体育APP公布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发〔2020〕116号)同时废止。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本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APP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9〕46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可以参照执行。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0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