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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365体育APP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0000001/2023-00182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财政 ??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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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APP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365体育APP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号),提出市、县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部署要求,加强365体育手机投注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制定了《365体育APP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资产分类、资产确权登记颁证、资产运营管护、资产收益、资产处置、监督管理、附则九章,共29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一)明确实施目标,在于建立分级分类合理、权属关系清晰、监管职责明确、运营管护严格、收益分配优化、处置方式规范的帮扶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在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行政区域内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指十八大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地方政府统筹资金以及南北合作、五方挂钩单位、挂村帮扶单位、社会捐赠等各类帮扶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

第二章,管理职责。(一)明确县级政府、乡镇政府、村集体管理职责。县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负责产权属于本乡镇的帮扶项目资产日常管理和确权到村的帮扶项目资产日常监管;村集体对确权到村的帮扶项目资产应将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担负起具体运营管理责任。(二)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开展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颁证、运营管护、收益分配和监督检查。各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管护水平

第三章,资产分类。要求帮扶项目资产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合理分类。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包括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第四章,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一)365体育APP确权,要求产权属尽量下沉到村集体,特殊情况下,帮扶资金支持对象无法明确到村集体的,其所有权可以归县级或乡镇所有。(二)365体育APP登记,要求把握“资金找项目、项目找资产”的基本脉络,做到资金、项目及资产一一对应,建立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台账。(三)365体育APP颁证,要求对权属明确、登记在册的帮扶项目资产应按规定颁发权属证书。对具备办理动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条件的,由法定主管部门依资产所有人申请予以办理;对不具备办理法定权属证书条件的,可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设计证书样式,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颁证。

第五章,资产运营管护。(一)明确经营性资产运营规定,由资产所有者或授权管理人依法依规明确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租赁经营、股权投资等资产运营方式,其中非自主经营的,要与经营主体签订运营合同。(二)明确资产管护方式,经营性资产原则上由资产所有者或授权管理人负责管护,非自主经营的,可由经营主体承担管护责任。公益性资产由资产所有者或授权管理人落实管护责任,属于国有资产的,管护规范和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属于村集体的,由村集体建立健全具体管护制度和规范,落实管护责任。(三)明确管护经费支出渠道,自主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由资产所有者承担;非自主经营的,管护经费原则上由经营主体承担,并在运营合同中予以约定;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按行业管理规定,由相应的管护责任主体承担。

第六章,资产收益。(一)明确收益收取规定,非自主经营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由资产所有者或授权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收取收益;自主经营的,定期公布收益情况。确权为县级或乡镇的经营性国有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应按约定及时全额拨付给村集体,纳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统一管理。(二)明确收益使用分配规定,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支出,在过渡期内(2025年前),优先用于低收入农户帮促和重点帮促村发展,以及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护和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支出。收益分配方案由村集体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七章,资产处置。(一)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集体帮扶项目资产。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帮扶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由资产所在村集体研究并提出意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在村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书面提交申请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审批。对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要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审批。审批结果在县级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处置。(二)明确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收入属资产所有者所有。产权属于村集体的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所得资金缴入村级账户;产权属于县级或乡镇的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所得资金缴入同级财政账户。(三)明确帮扶项目资产的处置收入应按现行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八章,监督管理。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资产报告制度、定期核查制度、律师审查制度、台账管理制度。

第九章,附则。规定了《实施办法》有关主体定义解释和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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