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合理转外就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居民医保转外住院起付标准调整为1500元。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医疗保障局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