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广大缴存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切实解决群众需求,经研究,决定对公积金提取还贷部分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提取公积金冲抵公积金贷款”业务。本市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含已办理按月抵扣业务),公积金账户在保留当前月缴额6倍金额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均需保留),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使用公积金账户结余资金直接冲减公积金贷款余额业务。
二、上述政策从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对业务系统、服务渠道进行调整配置,认真做好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 月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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