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扩大365体育手机投注“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水平,有效解决利用存量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托育的瓶颈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365体育APP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局、 资规局、住建局、卫健委、消防等部门研究制定了《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民政局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 12 月25日
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
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指南
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是优化养老托育服务布局,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扩大“一老一小”服务供给,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设施,结合365体育手机投注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APP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365体育APP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895号)
(三)自然资源部365体育APP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
(四)江苏省政府办公厅365体育APP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75号)
(五)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365体育APP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20号)
(六)江苏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2年版)(苏发改社会发〔2022〕794号)
(七)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人民政府365体育APP印发《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宿政〔2022〕110号)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所指的存量资源,是指已领取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建筑,在不拆除的条件下,经批准通过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方式实施再利用,包括:
(一)存量的商业、办公用房或工业、仓储用房等;
(二)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或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住宅区闲置用房以及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用房等;
(三)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疗养机构等;
(四)其他适合用于作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的存量资源。
对已列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存量建筑,不在本指南适用范围之列。
三、工作机制
市级层面,成立“一老一小”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市级协调机制”),推进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是推进本行政区存量资源统筹利用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利用“一事一议”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县级协调机制”),协调民政、卫健、资规、住建、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消防、乡镇(街道)等各方意见,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增加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供给。民政、卫健部门具体负责收集、汇总、报送有关项目信息和意见,组织联合踏勘,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四、实施路径
(一)对在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利用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可暂不改变存量资源的规划性质、土地权属。在具体工作中,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存量资源宜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育点等),优先保障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二)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改变用地主体手续的,新用地主体为非营利性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新用地主体为营利性的,可以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但有偿使用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以及法律法规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除外。
五、办理流程
(一)权利人或委托实施单位通过民政、卫健部门向市或县级协调机制提出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的项目申请及相关前期材料(附件1)。
(二)市或县级协调机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及民政部门编制的养老专项规划、卫健部门编制的托育专项,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其中:属地乡镇(街道)主要结合区域内养老托育服务供需情况,就项目必要性、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及潜在社会稳定风险等提出意见;资规部门主要就存量资源有合法的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证明提出意见;住房建设部门主要就房屋征收计划等提出意见;消防部门主要就存量资源消防安全提出意见;民政、卫健部门主要提出区域功能布局适宜性意见。
(三)项目评估可行的,由市或县级协调机制决策批准适用5年期过渡政策,5年过渡期满,根据需要按规定办理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手续。
(四)市、县民政或卫健部门根据联合踏勘、协调机制决策会议纪要,出具《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项目确认表》(附件2)。
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涉及部门职能内容,由各相关部门依职权负责解释。
附件:1. 申请协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前期材料(参考)
2. 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项目确认表(市级、县级协调机制)
附件1
申请协调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前期材料
(参考)
1. 申请利用存量资源的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拟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基本情况(含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地址、项目所属街道、乡镇或园区、建筑面积、投资匡算或改造方案等)。
2. 存量资源权利人、委托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 存量设施房屋产权证、存量设施权利人同意用作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的协议或存量设施权利人与委托实施单位租赁协议。
4. 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检测鉴定、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附件2
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
项目确认表(市级、县级协调机制)
项目名称 |
||||
所属行业 (养老、托育) |
项目地址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使用房地资源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不动产权证号(土地证号、房产证号) |
||||
权利人或 委托实施单位 |
项目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
存量资源产权 归属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
土地性质 |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利用的存量资源名称 |
||||
乡镇(街道)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功能区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住建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消防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资规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民政、卫健)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意见栏由各市级、县(市、区、功能区)部门按职权分工填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