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沭阳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26.7%,其中:税收收入41.6亿元,同比增长2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分级次看,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亿元,占全县比重41.1%;经开区完成12.9 亿元,占比25.7%;乡镇完成16.6亿元,占比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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