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泗洪县严格规范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2024年11月份,共为全县4064名特困供养人员拨付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34.08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其中:农村分散供养对象3616人,农村集中供养对象421人,年供养标准9828元/人,共计拨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30.63万元;城市分散供养对象2人,城市集中供养对象25人,年供养标准15307元/人,共计拨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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