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提”指的是职工利用虚假资料或虚假交易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中心已制定如下处罚措施: 一是依法追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二是将“骗提” 行为通报至工作单位及相关纪律监察部门,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是将“骗提”行为人纳入中心黑名单,对其后续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作出限制; 同时,将“骗提”行为报送市人行和市信用办,实施信用惩戒,并定期向社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