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365体育APP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22〕3号):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监督。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或者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有关机构适时公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首次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评估租金的85%,后续年度涨幅不得超过5%。用于人才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各地现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