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本次农房改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试点政策调整主要有哪些?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2-08
一是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档次。缴存金额从162元/月、220元/月、290元/月、360元/月、430元/月五个档次调整为200元/月、300元/月、400元/月、500元/月、1000元/月、1500元/月、2000元/月、2500元/月八个档次,由农房改善农业转移人口自主选择。二是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范围。贷款房屋范围由中心城区及洋河镇、宿豫区来龙镇、宿城区龙河镇镇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和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搬迁农户安置房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商品住房和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搬迁农户安置房。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由不得超过农业转移人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调整为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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