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三)能证明本人实际出生日期的相关原始资料。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