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
咨询商业性户外广告收入如何处理?
来源: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市城管局
发布日期:2023-12-27
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招标、拍卖收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所)、公共空间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的,招标、拍卖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二)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所有的建(构)筑物、设施、场地(所)上,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招标、拍卖收入归属于所有权人的部分不少于60%,其余部分上缴国库;
(三)在其他产权人所有的建(构)筑物、设施、场地(所)上,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的,招标、拍卖的收入按照与所有权人签署的协议履行;但协议约定归属于所有权人的部分应当不少于70%,其余部分上缴国库。
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使用权招标、拍卖所得收入上缴国库部分,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公益广告发布和管理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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