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标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二)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三)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四)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堆放至指定的收集场所,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环卫作业服务单位上门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