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手机投注,365体育APP

?
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肖某某、龙某某、何某某等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案

发布日期: 2021-06-17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一、基本案情

2021325日,肖某某、龙某某夫妇花费15万元人民币从何某某手中购得3个集装箱(内有汽油储罐、油桶)及改装的流动加油车一辆,用于从事汽油储存、经营活动,上述油罐位于常熟市古里镇。326日,肖某某、龙某某夫妇从山东购买了价值15万的汽油(92号)储存在油罐。328日早上630分左右,肖某某、陈某某(龙某某姐夫)两人驾驶改装流动加油车(号牌为:苏EL1Hxx)来到的汽油储罐区,将油罐内的汽油加入到面包车内的塑料油桶内。至7时左右加油完毕,陈某某在发动面包车过程中,车厢内突然起火。火势后由赶到的消防救援队员扑灭。

事发后,常熟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行刑衔接要求,积极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接,会同市公安局内保大队、属地派出所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聘请专家对事发现场进行现场勘验。查明,位于常熟市古里镇的油罐区防火间距不足、未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无阻火器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无消防应急救援器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汽油储存经营条件。肖某某、龙某某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总局45号令)规定办理项目安全审批手续;未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总局55号令)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二、处理结果

肖某某、龙某某、何某某等未办理项目安全审批手续、未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该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常熟市应急局于2021416日将该案移交常熟市公安局。常熟市公安局于移送当日对有关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202158日,常熟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何某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肖某某因身体原因暂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新信息